農產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它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社會的和諧穩定以及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和消費者對高品質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長,構建并完善一個科學、高效、協同的“大監管”體系,以全方位、全過程保障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的安全,已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戰略任務。
一、 構建全鏈條覆蓋的監管網絡
確保農產品安全,關鍵在于實現從生產源頭到消費終端的無縫監管。這要求我們必須建立一個覆蓋農業生產資料投入、種植養殖過程、收獲儲運、加工包裝、市場流通直至最終消費的全鏈條監管網絡。
- 源頭管控:嚴格監管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及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推行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嚴禁使用違禁藥物和高毒農藥,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
- 過程監管:大力推廣標準化、綠色化、生態化的種養殖模式,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制度,鼓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對生產過程進行智能化監控,實現質量安全可追溯。
- 流通追溯:完善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加強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關鍵節點的檢驗檢測。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實現“一物一碼”,讓消費者掃一掃即可知悉產品“前世今生”。
二、 健全協同高效的監管機制
“大監管”體系的核心在于“協同”。必須打破部門壁壘和區域界限,形成監管合力。
- 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的職責邊界與銜接機制,建立常態化的跨部門聯席會議、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平臺,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或重復執法。
- 推動社會共治:構建政府監管、企業主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鼓勵行業協會制定更嚴格的團體標準,支持新聞媒體和消費者依法進行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 壓實主體責任:通過法律法規和信用體系建設,強化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將企業信用與市場準入、金融信貸等掛鉤,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三、 提升監管能力與科技支撐水平
面對農產品產業鏈條長、業態復雜的新挑戰,必須依靠科技創新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 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檢驗檢測網絡,特別是充實基層一線快檢力量。研發和推廣應用快速、靈敏、便捷的檢測技術與設備。
- 深化風險監測預警:建立系統化的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體系,對潛在風險進行早期識別、動態評估和及時預警,推動監管模式從“事后應對”向“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轉變。
- 智慧監管賦能:充分利用區塊鏈、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術,打造“智慧農安”監管平臺。實現遠程監控、智能識別風險、數據自動分析與預警,提升監管的智能化、精準化水平。
四、 完善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
法治是監管的基石。必須與時俱進地完善農產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
- 健全法律法規:加快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細化處罰條款,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法律威懾。
- 優化標準體系: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制修訂覆蓋各類農產品和全產業鏈的質量安全標準,特別是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限量標準,做到有標可依、有標必依。
- 嚴格執法司法:堅持對農產品安全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非法添加、濫用藥物等犯罪行為。
完善農產品安全大監管體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唯有通過構建全鏈條網絡、健全協同機制、提升科技能力、夯實法治基礎,形成覆蓋全面、責任清晰、協同有力、威懾強大的監管新格局,才能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保障。